2月22日提交离职报告,3月22日为1月时间,3月22日晚再次通知领导离职,微信和电话领导不回不接。与人事沟通好23日下午前往公司办理离职交接,待23日下午到达公司,未有人员接待交接手续。后因双方时间均没有空闲时间,一直未办理交接手续,27日上午前往公司,领导让我们写每天工作细则,和注意事项,后期有任何问题,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因我们未写,领导不给办理离职,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2024-09-08 11:0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或员工权益保护的范畴。以下是一些建议。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离职相关的书面文件(如辞职信、邮件等),以及任何与您离开公司的口头协议、会议记录等。 协商解决。尝试直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请求解决问题。在沟通时,提供清晰的事实和逻辑支持自己的立场。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内部协商失败,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如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他们通常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裁决此类争议。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保存所有的通信记录、电子邮件、录音、证人证言等一切可能证明您的观点和主张的证据。 及时处理。避免拖延,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法律条款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影响你的权利。 法律顾问的帮助。如果自己处理不当,或者认为对方可能有恶意行为,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作为一般性指导,并不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