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方机动车和一摩托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对方53岁,男性,次责,我方主责,但第三者险买了50万,还买了不记免赔,对方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务工费,请问这些费用是不是都是保险公司承担?
2024-09-08 10: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作为主要责任方,因此应当对事故负全责。 关于您的保险情况,根据您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条款,通常情况下,该保险是覆盖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合理损失的,且有不计免赔的情况,意味着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全部或部分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理赔金额还需要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以保险公司的最终决定为准。 建议您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具体赔偿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保险时详细了解相关条款并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