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和大货车相撞,三轮摩托司机已死,大货车行车记录仪七点一十九停的,司机七点五十才报警,死者死了两个小时,手机在口袋叫个不停没人接也没人通知家属,是死者家属看到死者久没回家,去路上找才知道的,现对方说死者按百分之七十责任赔偿,请问合理吗?
2024-09-08 09:1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事故中各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案件中,如果三轮摩托车司机死亡的责任比例为70%,则对方可以要求按照该比例进行赔偿。 然而,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一些额外的因素。 事故发生的时间节点。事故发生时间是七点十五分,而死者被发现时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这可能会影响其亲属对事件的认知以及对死亡的接受程度。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死者家属可能会认为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处理这一情况,并且可能会对赔偿金额有所期待。 行车记录仪显示的情况。行车记录仪显示的大货车司机是在七点五十分才报警的,这意味着他直到七点四十五分钟才意识到发生了事故。这种延迟可能导致他无法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伤害,从而增加他的责任。 死者手机未接听电话的问题。如果手机在口袋里一直响着,那么在死者被发现时,手机很可能还在响,这表明死者没有离开现场,而是留在了事故现场附近。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的持续响声可能是由于死者试图与家人联系,但因为手机处于静音状态而未能成功。 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作用。行车记录仪作为现代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作用不可忽视。它能够提供事故发生的详细信息,包括发生地点、时间和原因等,这对于确定事故责任方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尽管对方声称死者承担主要责任,但是考虑到上述因素,受害者家属仍然有可能提出更高的赔偿请求。此外,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建议通过专业的法律机构帮助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