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孕妇如何赔偿 我们工厂是一家上市公司,地址在深圳 现要搬迁到东莞。我是2015年7月15号进的厂 到现在已有两年多了,在今年十月份发现自己已经怀孕45天了到现在也就两个多月。厂里今年十一月二十号出的通知说要搬厂,工厂人员愿意去的就一年工龄赔一年工资的平均工资再加一个月,不愿意去的就没有再加一个月了。请问我现除了享受公司应给的赔偿外,我怀孕两个多月了、现又不愿意去东莞我还能要求公司给别的赔偿不(或者说我能享受公司搬迁对怀孕的特殊赔偿不)
2025-03-10 06:4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企业搬迁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不同意搬迁,且在合同中约定有“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条款,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补偿。 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的,应当将实际情况告知工会或职代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未提前通知、未提供合理补偿等,劳动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以及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不满,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