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年借给对方钱,2015年12月份写下欠条,约定12月11号之前还5万,只还2万了,12月31号全部还完,总共13万元,还有11万元没还,我们双方是驻马店市区里的。
2024-06-26 08:11您的情况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对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还款,已经构成了违约。您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并可能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首先,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尝试解决还款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条、转账记录、双方的通信记录等。 在起诉前,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事项: 1. 收集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欠条、转账凭证等。 2. 确定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11万元及可能的逾期利息。 3. 了解当地的诉讼程序和费用,准备相应的诉讼材料。 如果对方在诉讼过程中仍然不还款,法院判决后,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对方的财产等,以确保您的债权得到实现。 请注意,诉讼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