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总房价是67万,对方付了5万定金,去年8月份买的,2月份房产证下来的,买方贷款三个月了迟迟还没有批下来,一直没有过户,怎么处理。合同又没有约定这个细节,合同也没有写有效期,这样下去合同能解除吗?
2025-07-26 00:3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期限或条件,那么该合同可能被视为长期有效的。此外,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未就逾期还款期限进行特别约定,则通常情况下,买方的违约行为不构成根本违约,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卖方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未能按时完成上述工作,您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赔偿因延期过户给您的损失。 尽管合同并未明确规定有效期,但考虑到买卖双方之间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且合同已履行了一段时间,您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并谨慎决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