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安徽省颖上迪沟镇农民,因谢桥煤矿开采而塌陷,形成沟塘,我们利用沟塘投资网箱围网养鱼,与村民签有承包协议书,现在镇政府要建湿地公园,要把网箱和围网全部弄掉,没有任何补偿,强行把我拦网漂浮割了,网和钢管全部沉入水中,这种情况他们合法吧?
2025-02-27 21:06您好!首先,我理解您对土地使用及补偿问题的担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耕地,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破坏生态环境。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政府确实需要建设湿地公园,那么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规划,并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例如,可以采取合理的补偿措施,如给予一定数额的土地补偿款或者生态恢复补贴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赔偿,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