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同学踢了我儿子两脚。我儿子防卫推了他同学一下,同学摔跤了,手指被路过的其他同学踩了一脚,导致手指骨折,现住院产生费用6000。请问责任怎么分配
7小时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通常适用无过错原则进行处理,即不论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他人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儿子与他的同学之间的争执属于意外事件,不属于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伤害,因此可以适用无过错原则进行处理。同时,由于您儿子的行为是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实施的,而且没有明显的过错,所以可能不构成侵权。 至于同学摔跤并受伤的情况,如果是意外事故,则应由对方自行承担责任。但若对方有不当行为或者有过错,如恶意挑衅等,则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原告方(您)来说,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一方存在过错,但由于您儿子在事发时处于危险境地,并采取了合理措施进行保护,因此可以要求被告方适当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实际损失情况和双方的责任划分等因素综合考虑。 最后,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以便警方介入调查,并协助调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