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和我姐合伙开了一个美容工作室,有个朋友很想加进来,后来我和我姐同意了,一个星期后她转了几万入股资金进来,0技术0客户资源,我们教。她投进来的资金从新整改了工作室和购买了几台仪器,买了美甲产品之类的… 她投资前和她说的很清楚,我们没有提成,大家平均,也说了上下班时间,她同意了才一个星期后分两次转钱过来。 然后9月1号她才来上班,但8月15号开始算上她分红了。 参与工作到至今两个月了,10-28号那天谈好签协议,她带她家公过来说要全额退股,做的不开心,不想做了,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最后没协商好,她说告我们,然后就不来上班了,也不出现不回复,现在店租水电费她还要承担吗?
2025-12-30 10:30首先,您提到您的美容工作室合伙人因个人原因提出要求全额退股并终止合作关系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对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 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合作期限以及合作期间的投资分配方式等条款,则按照该协议执行。如果您方认为该投资人的行为不符合合作协议的约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投资人违约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关于后续的问题,如是否需要支付租赁费用和水电费用,这取决于您与该投资人的具体协议约定。通常,如果投资人在未经过你们允许的情况下擅自退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剩余租金或退还部分押金。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实际合同文本及双方真实意愿进行分析判断。建议您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