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河北保定望都县人。男,63岁。家中5口人。十几年前,因家庭困难,无法耕种国家给予的义务田地。当年国家政策实行三年一换地。无奈将家中4人的责任田地给予村委会耕种。三年后再耕种。但后来国际在三年未到村委会给予4人每人每2分半菜田予以补助。后国家田地实行30年不动。我向村委会申请要回田地村委会总说还确不实际执行。请问我寻求法律帮助打官司是否会胜诉。我需要提供什么有力证据吗
2024-07-22 23:25你好!关于你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你需要证明你的家庭成员确实有耕种义务田地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国家所承认。 需要提供相关政府文件或官方记录来证明这一点,比如土地使用证、承包合同等。 另外,你还应该提供证据证明你曾经承担了国家分配的责任田地,并且已经履行完毕。 如果你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那么可能有机会胜诉。但是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判决结果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