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约定的试用期是一个月。,后来公司让我提前转正。,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还能按照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走人吗?
15天前关于您的提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确定的一个阶段,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察,并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该劳动者。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 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要求提前转正,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这种情形下是否适用试用期的规定。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相关条款,您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即使您已经签订了转正协议并开始履行工作职责,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并不影响您的法定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要求补发工资。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建议您首先检查公司的转正政策以及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如果没有,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同时,对于可能涉及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咨询法律顾问。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事项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