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和律师签了工伤合同,今天我想解除合同能解除吗?
1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伤情况符合上述第(一)项的情形,即您在治疗期间,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您的工伤情况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那么您可能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请注意,解除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