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有儿子时我妈给我我一万块钱,后来我妈买房子借了我们的两万块钱,现在离婚,他让我妈把两万还给他,这两万都要还他吗
6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的金额是1万元和2万元。首先,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等。因此,在您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您的母亲借款给您用于购房,并且这笔借款属于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关于您母亲向您提供的1万元,由于这是在您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下获得的,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您选择与丈夫离婚,那么这笔钱将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至于您母亲另外借给您的2万元,则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该笔借款是在您与丈夫的婚姻关系之外发生的,那么它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然而,如果该借款发生在您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内,并且是用于家庭生活或子女教育等目的,那么该借款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准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