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拖欠个人300多万工程款,要账签了一个协议我是经办人,约定还不上给36%利息,公司还不上我需要负责任吗
27天前首先,您作为经办人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关于不还钱时支付36%利息的条款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利息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其次,如果公司确实无法按时还款,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有效的债务证明,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主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如果您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催收款项但未能成功,建议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更深入的法律分析和处理。同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