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4月离婚,法院判定孩子归我扶养,对方11月31日前给14万补偿金和每月4000扶养费,但是补偿金由于男方没有足够资金到现在无法支付,男方每月有1.5万固定工资,如我起诉,法院会如何让对方执行?
8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原定计划支付补偿金和扶养费用。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比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前,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无法支付款项,并且已经尝试了多种方式但无效。 请注意,上述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指导性意见,具体操作时应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