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 我们农村老家的旧房可能拆迁,家里有两兄弟,都己结婚了,大哥己有2个孩子,小的也有1个孩子,还有老母亲,因为弟兄两个都在外工作,只有老母亲在家带孩子住的一套房,另一套宅基地上的屋子因年久失修而垮了,但也用彩钢篷简易修了下,但现在上面的人来量房时说是简易房不算不动产,合理吗?我们也不懂法,所以想咨询下。谢谢了
2024-09-26 23:00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如住宅、厨房、厕所等,如果符合规划要求并经过审批,可以视为集体所有物,并且应当依法登记为集体成员所有。 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提到的老房子是被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屋,其合法性存在疑问。按照法律规定,任何建筑物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才能合法占用集体土地,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占用,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因此,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政府机构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