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满16岁未满18周岁 带着自己孩子去警察局 会有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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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户口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申报。因此,在没有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是无法办理的。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年满十六岁但未满十八岁,并且带着自己去警察局,那么他们的户口不会被保留或有档案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由合法的监护人代为办理户籍手续。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关于儿童保护或法律事务的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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