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购买拆迁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在结婚后才办理房产证,请问这个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离婚的话这套房屋如何分割?
28天前《民法典》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由于房屋是在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且是通过全款支付的方式购买的,这通常被认为是婚后的共同财产。然而,具体到房屋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来进行价值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