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子一女,女儿4周岁,儿子4个月哺乳期,想离婚,可以要求2个子女都由女方抚养,男方付抚养费吗?男方经常酒后发疯,摔东西推搡吓到小孩,曾经与别的女子暧昧不清,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2024-10-16 15:26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不满十八岁,则您有权要求抚养权。关于抚养费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孩子的经济状况和双方的收入情况来确定。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行为给您的生活造成了实际的精神痛苦或者伤害。如果您能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对方出轨导致您的感情受损等,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给您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请注意,以上解答是基于一般原则,并不代表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