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一周后辞职,用工单位是否应该支付薪资?用工方以培训为由拒不支付薪资可用什么方式维权?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其中哪一条适用于本次咨询?
2024-08-30 04:33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工资支付。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员工开始工作的一周内离职,那么通常情况下,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这主要是基于劳动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或小时计算工资。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寻求帮助。 劳动法的具体条文。具体到这一情况,劳动法中的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这意味着,在休息日安排加班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至少三倍的加班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