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您点房产纠纷问题。我爷爷现在去世了,他的农村房子当年是要留给我父亲的,后来因为我大爷一直都想争那套房子,我爸爸前几年也去世了,是在爷爷去世后,现在这个房子被我大爷独占了,我现在不要求全要这个房子,爷爷共5个孩子,按照法律,只要五分之一可以吗?这个房子明年就拆了,新楼已经盖好了,钥匙都分配给我大爷了,请问这种情况是按照老房子价钱分配,还是按照现在分配好的新楼市场价算?再就是,很多年前我爸爸自己的房子按照市场价钱的一半,4000元口头卖给了我大爷,没有任何协议和手续,现在我大爷把我爷爷的房子独占了,做的太过分,我想着把我爸爸口头卖给他的那套房子要回来一部分可以吗?
10天前关于您的房产纠纷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需要通过诉讼来获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遗产分割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父亲在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件,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您的母亲或其他兄弟姐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的父亲的遗产。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资格继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您的父亲的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爷爷的房屋是否满足遗产分割的要求,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遗产的划分应当遵循“平均主义”的原则,即每个继承人都应得到与他所继承的财产价值相当的比例。但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您提到的新楼价格高于旧房的价格,且您愿意接受较低的价格,也可以考虑进行折价处理。 关于您提到的口头出售情况,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证据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那么您可能无法主张这部分权益。但如果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了公证或登记,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您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可能采取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错误决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