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因外出打工,集体于96年土地变革时将我名下的自留地,责任地全部收回下划到他人名下并办证。我现在想要回自已的土地,该怎么办?
2024-10-07 09: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并且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你认为你的自留地和责任地被非法剥夺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你对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侵权行为。 在起诉之前,你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有调解的可能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你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土地使用证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处理不当而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