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今年59岁女,2018年4月29日在下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了导致双手骨折,现企业只肯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医药费也不报,还要辞退我。签订了劳务合同2018年5月19号到期。2016年,2017年合同都是每年签一次。请问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现在企业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而且是超年用工,是雇佣关系,所以合同到期不存在任何关系,这又怎么讲?谢谢老师
2025-09-16 03:16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遭遇到了雇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首先,关于您的工伤赔偿,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医疗保险公司或律师进行咨询和协商。您可以向他们询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援助服务或者可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的律师。 其次,关于您的劳动合同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与企业的劳务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那么您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 如果您的合同在有效期内,那么您可以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的合同已经超过法定期限(通常为一年),那么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再次强调,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