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四周岁盗窃。05年出生的,放假的时候爬就去学校偷了一些教学用具,昨天被派出所的拿走了,今天家长陪同下去派出所,说是会留案底。这个要怎么办?
1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应当受到特别保护,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仅仅是在假期期间出于好奇或偶然的行为,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则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不过,即使如此,由于该行为发生在学校内,且涉及到了教学用具等物品,可能会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管理,因此可能会对孩子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孩子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动机,同时也可以向学校反映情况,争取得到学校的理解和配合。 此外,关于“留下案底”的说法,实际上并不准确。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是未成年犯法,也不会留下案底,而是会在记录中注明相关情况。如果您有其他具体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