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如果爸爸妈妈去世了,不在了,只剩下年迈的爷爷和一个姐姐了姐姐已成家,那个女儿读书了两年毕业了,姐姐支付了学费,和生活费!算是监护人,和“抚养人”现在差不多刚刚好18周岁了,如果这个女儿以后结婚了,她姐和她姐夫有权利为这个妹妹收彩 吗?
2024-07-20 10:01这个问题涉及到未成年人监护权和继承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一般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指定为自己的监护人。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小女孩的爷爷和姐姐已经成为了她的监护人,并且她们支付了她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因此可以说她们是她的“抚养人”。同时,小女孩也已经到了18岁,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她有权决定自己是否结婚以及与谁结婚。 至于姐姐是否有权利要求收彩礼,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双方在婚前签订协议并共同遵守。如果小女孩同意结婚,并愿意接受彩礼,那么姐姐作为小女孩的亲属,是有权利要求收取彩礼的。但如果小女孩不同意结婚或者不愿意接受彩礼,那么姐姐就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彩礼。 综上所述,小女孩有权决定自己是否结婚以及与谁结婚。而姐姐是否有权利要求收彩礼,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