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4岁上班88年生孩子后89岁生了二太被单位开除88年签下劳动合同2008现在无老保单位也不管 档案95年到的街到我找单位上他们说开除不管
2025-08-30 22:31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向我们咨询您的相关情况。根据您的描述,您在88年生育后又于89年生育第二胎,这属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合法行为,并且该合同是在您88岁时签署的,因此合同的有效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单位开除”和“无老保”的说法,以及关于档案管理的问题,这些可能涉及到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和支持。 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您的权益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希望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