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工资待遇我2015年5月退休,因退休待遇国家没出台政策,仍按在职工资财政发放,但是调资等一切待遇都不给享受,现在退休政策出来,财政停发工资接将转入社保,将以前工资按退休工资标准长退短补。退休后另外被反聘,税务部门让将以上两部分工资相加征收个税,请律师大人指点为昐! 谢谢!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2015年5月退休时的工资按照在职人员的标准进行财政发放,并且没有享受到退休后的相关待遇。之后,由于退休政策的调整,您的退休工资按照新的退休金标准来计算和支付。 关于您的疑问,即退休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在职期间的工作收入以及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免税的。因此,您退休后从原单位获得的工资和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都是免税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退休工资与原单位的薪酬相比有较大差异,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例如退休前的工资低于退休后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