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打b(未成年15岁)一耳光,a对b说,今天就打你了,不中你找人打我。b找C,C打a轻微伤。派出所调解c赔了a8000元。其实c无赔偿能力,私下6000是b给c的。排除那一耳光,这8000元赔偿,a有责任吗。b能起诉a什么?
2025-05-26 21:05在这一案例中,如果排除那一次的耳光行为,那么A和B之间是否构成犯罪,以及B能否向A提出赔偿请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关于刑事责任方面,虽然没有直接涉及任何伤害或攻击的行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如果A的行为导致B受到轻伤,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其次,关于民事赔偿方面,由于B并没有直接参与那次耳光事件,且C也没有实际支付6000元的赔偿金,所以B无法直接要求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如果B能够证明自己确实遭受了损失,并且A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可以要求A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之间的关系、过错程度等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支持B的诉讼请求。 总之,具体的责任分配和赔偿数额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一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