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结婚四年,有个男孩,想要自己带小孩。每月能拿男方多少扶养费?在三线城市,能拿到离婚赔偿吗?房子是婚前买。而且当时是二套房,所以用他姐姐的名义买的。婚后第一套房过回给他哥。但是至今为止第二套房没转到前夫名下。结婚四年,我有两年工作工资用于养家,没有什么大开销,还有两年是在家带孩子没工作。请问能申请多少赔偿
2025-02-01 07:05首先,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因此,如果你们已经结婚四年,并且有一个男孩需要由你来抚养,那么你需要承担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你是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可能会按照过错程度进行分配。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双方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以及孩子的成长情况等因素。 关于房产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否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一方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也不能视为仅归一人所有,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代表产权归属。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彼此的具体情况后再做出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