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用的电子扫描器,下班后3个小时过去了,接班人说扫描器没有了,他一直没用。公司让我全价赔,扫描器5千元,我工资也才5千元,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25-06-15 13:21在您的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应得到合理的补偿和赔偿。虽然您提到公司的要求是按照原价赔偿(即5千元),但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或投诉,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此外,如果公司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合同约定,您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