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婚时给老婆买的项链,婚后她也同意卖掉补贴家用。现在闹离婚要我给他陪项链,按法律来讲该不该赔。谢谢
2024-09-21 04:2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双方父母赠予的房产等。因此,您在结婚时送给妻子的项链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至于是否应该赔偿对方,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项链是在结婚时作为礼物赠送,并且已经明确表示为共同财产,那么您可能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项链是后来获得的或并非作为礼物赠送,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赔偿。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实际情况后再做出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