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从学校出来打工,进了个电子厂,住宿舍,我的一个弟(在老家是邻居的那种弟),那时候宿舍电话是那种座机,我弟打电话的时候,把电话拿到走廊上打,有个别的宿舍的人过的时候,就把电话线给挂脚上挂断了,然后两人就吵起来了,我弟把那人打了,当时我也没在现场。后来有天出去吃宵夜,我还穿着拖鞋,那人带人过来报复,我弟先动手,后面就打起来了,我看到我弟被打得很严重,我就上去想帮忙把人拉开,结果混乱中被人捅了三刀在腹部,就住进医院,当时花了差不多十万元。自己掏的钱,现在非常后悔,不知道还能不能要到赔偿,因为隔了十年了,受伤后一直身体不怎么好了。还能不能起诉他要回赔偿?
2024-10-29 09: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问题。 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您的伤势已经花费了大约十万元,如果后续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康复费用,这部分也应该由被告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认为被告的行为对您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并导致了长期的精神困扰,那么您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权受损。由于您弟弟的行为给您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这可能会导致您的名誉受到损害。因此,您也可以考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名誉损失部分。 人身伤害。虽然您提到您没有直接参与殴斗,但您因自己的行为而被卷入了这场纠纷并受伤,这也构成了人身伤害。 为了处理这些法律事宜,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律师会分析案件细节,评估您的权益,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同时,考虑到时间因素,及早采取行动可能有助于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