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9月份把门面转让给别人。转让费四万八千。当时付现金二万,过了四五天又付现金八千。沒有签转让合同,剩下的二万也没有打欠条。只是说月底转给我,到了月底打电话时又说国庆节后打给我。国庆节过后见了房东说没签合同。最近几天打电话催要时说房东要涨八千房租。不愿意给。房租合同还是之前我和房东签的,年底到期。我可以起诉吗?
2025-12-22 08:5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您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其退还剩余的转让款。 如果房东拒绝退还剩余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您的主张。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