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乘坐摩托车的一方,摩托车与小车相撞,小车全责,摩托车对我有什么责任?
2024-10-12 00: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未遵守交通规则,在交叉路口内行驶时未能避让直行车辆,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因此,摩托车驾驶员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即全部或主要的责任。 然而,即使如此,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即便您的损失超过了该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保险公司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并向您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