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和别人在2Ol7年大年初一和别人发生口角打架,对方几人拿着铁棍木棍撅头到我大哥门上打人,我再劝架拉架时发生撕扯。当时出警警官调解为双方互有损伤,各自治理,事情结束,双方均同意,有执法纪录仪为证。可到了初五却又换了一个警官传唤我家数人去派出所问话,后一直没音信。直到正月十六才告知要拘留我大哥十日,而对方仅拘留三日。而到了阳历三月七号又给我和我侄子发出各拘留十天的处理,本人自正月初十出门打工一直在外地。我想请问下,对方拿着棍棒追到家里打人,我们未用任何工具进行自卫拉架被如此处理三人,而对方五人只被拘留一人仅三天,这合理吗?我该怎样做寻求法律的公平正义?求帮助!!!
2024-09-29 07:1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民事纠纷,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或律师联系,以便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使用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攻击另一方,并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可能会被视为侵害他人的权利,从而构成刑事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执法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等。 在必要的情况下,请聘请一名律师协助您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如果有可能,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伤害。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应有的公正待遇,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