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二年前离婚,男的自愿净出户,每月给三千生活费。女的抚养孩子,房子归女方但女方未住,一直住娘家,女方月供三千房贷。中途男的又来合好,占住进了重庆的房子,每月应该给的三千,但一年12月未完全守约实行。现在女方想卖掉房子,男的占住着重庆的房子,在信息聊天中实实恐吓女人的人生安全辱骂女人,这种怎么办?怎么才能顺利卖掉房子?
2024-09-26 23:41首先,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关于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男方有恶意阻止或威胁到女方的人身安全,这可能构成家庭暴力或者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房屋买卖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有人同意出售、产权清晰、交易价格合理等。若男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房产转让手续的办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男方沟通协商,要求其遵守合同规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同时,考虑到双方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可能存在一些情感纠葛和经济纠纷,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尽可能地寻找调解、和解的方式,避免激化矛盾。最终,能否顺利卖出房子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些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