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叔叔是个低保户,无儿无女,去年房子倒了,政府给盖了,财政拨款,其中有项属于危房改造补助款归城建部门发,我叔叔68岁了,精神有点问题,当时叫他去领,他没去领。但现在成建部门说这钱已经过期了。请问还能领回吗?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叔叔在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时可能没有及时领取,导致款项已过期无法再领取。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具体是否能再次领取需要依据当地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您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对于此类情况,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程序要求,以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此外,如果您叔叔的精神状况确实存在影响其行为能力的情况,那么在处理此事时,也应当考虑他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帮助他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您可以尝试联系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组织,比如当地的民政局、住房保障中心等,询问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这些机构通常会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 最后,建议您在行动前先收集一些关于该地区的相关政策资料,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您的情况,并为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准备。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之,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了解政策规定和遵循相关程序,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和社会的利益。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问题,并且得到应有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