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人上门要债,发生口角,把人给打了一顿,警察现在抓到了三个人,一个人跑了没抓到,现在3个人在看守所里面。看守所里面让签入室抢劫。一个人签了,两个人没有签,这算什么事件啊,会不会只判那一个人,不签的两个人想签上门要债,看守所不让,非要签入室抢劫。怎么办?
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是一个涉及非法侵扰和暴力事件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已经逮捕了其中三名嫌疑人,并将他们关押在看守所中。 对于未被拘留的嫌疑人,他们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如果他们在看守所内签署“入室抢劫”的文件,那么这可能被认为是自愿参与该罪行的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指控和惩罚。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收集以及检察官的决定等。因此,建议这些嫌疑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的后果。 此外,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类似的问题,请务必及时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