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我独子。08年的时候母亲去世,外公外婆尚在。11年的时候外公外婆去世,舅舅尚在。14年的时候舅舅去世。请问我舅舅的孩子还有继续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权利吗?此时如何办理过户?需要开那些证明?还需要去开舅舅的死亡证明吗?最主要的是因为家庭矛盾,早在05年的时候已经和外公外婆那边断绝来往了。如果那天拆迁如果诸多的证明开不出来,是不是连拆迁款都拿不到?更别提过户了?
2025-09-06 21:33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父母的遗产,除了法定继承人之外,其他亲属都有权继承。因此,在您父亲去世后,您的独子有权继承其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这在中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一个子女先于父母去世时,其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而不必考虑是否有“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资格。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 至于过户手续,一般来说,需要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并且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需要哪些证明文件,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 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由于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协议、房屋评估报告、拆迁安置方案等,这些都需要通过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建议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得到更为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最后,虽然您与外公外婆的关系已断绝,但仍然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遵守相关的习俗和传统。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