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买的熟人的房。没有过户。现在他不卖了。上诉已解除合同。要我追究他违约责任。合同里没写违约金。我想知道。现在房子升值的钱能赔给我吗。法院支持赔吗。
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前任房东之间的关系已经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且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违约金条款,您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则可能无法获得直接的金钱补偿,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损失,如通过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等。最终是否能得到赔偿将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和双方的谈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