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一年结婚九二年生了一个仔,但我们不领结婚证。因她是市县户口,而我是偏远地区,连户口也没迁入,一直生活都好好,今年八月她找到同学群,一次的聚会,已跟人同居了,现准备领结婚证了,请问可以告她重婚吗?如果她们领了证,兩人可能判多少年?我的伤害会怎判?望能解释
2025-02-17 10:16您的情况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准确和个性化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被视为重婚。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妻子确实与他人领取结婚证,并且两人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在一起,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关系或者请求离婚。 关于赔偿方面,这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损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因此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您的妻子的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影响和情感伤害,也可以提出相应的索赔请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强烈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