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2016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的,谈恋爱对我也挺好的,有个缺点就是谈恋爱的时候吵架老公会撞自己的头部拿刀恐吓我,后来我们在17年10月30号拿了结婚证,打算买房在昆山就没有要彩礼什么的简单办了酒席,17年11月中旬老公爸爸给了我们15万让老公借了10万块钱共25万付了首付,房子商贷主贷人是我老公每个月他在还,婚后收的礼金都拿来共同使用了我的工资低,他高,我不剩钱,他每个月也要还钱两个人不剩钱,压力就比较大经常吵闹,打架,他有动手打我拿刀恐吓我,我也有打他脸。现在两个人只要关于钱他就怪我房贷不出,不做饭,之类的,很伤人每次说的话。我现在不想跟他过了,根据最新的婚姻法那个房子我有份吗?
18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则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调解员或律师帮助处理离婚事宜,并收集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房产的问题,由于涉及到复杂的法律条款和具体案例细节,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最准确和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