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对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咨询。我是2016年结的婚,现在有一个6个月大的女儿,可是夫妻感情不太和睦。妻子说我不够关心她,我承认,的确是。妻子给我的映像是太扣,有句话是这样“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今年4月份闹了点矛盾,她就离家出走了。现在她要求离婚,并且想要走女儿。中途一直是有联系的,电话或者微信,也劝说她回来,而她无动于衷。我的感觉是,女儿才两个多月你就抛弃了我们,现在想要走女儿,不可能!。孩子从出生因为没有母乳一直吃的奶粉,我的工资只有2000多。自从我妻子离家出走后是我母亲帮我带孩子。 请您用专业的眼光帮我分析一下,我能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2024-12-21 15:11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保障其合法权益。 能够照顾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原则。考虑到父亲的经济条件、工作情况等,以及是否能够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机会。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双方能够通过沟通达成协议,通常会优先选择这一选项。 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的性格特点、教育方式等,以及双方是否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认为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而且经济条件也不差。此外,由于您提出过多次试图与妻子沟通并寻求她的回归,说明您已经尝试过多种途径来维护家庭关系和争取孩子抚养权。 但是,最终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还需要看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可以进一步搜集证据,比如婚姻期间的相关聊天记录、通信记录、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辅助材料。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妻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努力,希望能够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