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前台上班,应领导要求不接待一位精神不正常的女士顾客(未满16周岁),然后被顾客用水果刀扎伤肺子,已报警,派出所没有给出结论,现在那位顾客在精神病院,我在住院,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工资公司给报销,我现在该如何维权?
1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关系和侵权责任。首先,您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等。此外,如果该顾客是未成年人,则可能存在监护人责任的问题。 关于警察部门出具的结论,您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进一步的帮助,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请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并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