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家中分家签署了一份分家单,爷爷归大儿子负责,奶奶归二儿子负责。同时将家中两处老宅子,分给两个儿子所有。最后只有爷爷和两个儿子,书写人和见证人的签字,没有奶奶和三个女儿的签字。但是当时所有人都是在场知道并且同意的,只是因为在农村,他们的观念就是男方当家人签字就可以了。现在面临拆迁,后来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说分家单上没有老太太和三个女儿的签字,现在想补一份分家单的补充协议,应该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应(只让老太太补充签字,不用几个女儿签字行不行?)
2025-04-30 06:39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公正性。无论是否涉及到多个子女或家庭成员,均应确保每个家庭成员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证据确凿。任何关于财产分割、继承权等问题的协议都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支持,以证明其真实性。 合法合规。涉及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如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尊重历史。分家单虽然存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并不受保护,因此需要重新评估这些协议的效力。 根据您的描述,您希望仅由老太太签字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并且不需其他家庭成员签字。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因为按照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家单上的签名必须包括所有参与者的姓名和日期。如果要保留分家单中的某些条款,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哪些部分是有效的,哪些部分需要修改或废除。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您起草新的分家协议,并确保该协议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