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国家公务员,有七十岁刚过逝,后母要求拿火化放公墓。我有三兄妹,哥哥是大的。后母和我爸爸带有一个小女孩,现已有十八岁,正在读高三,但小女孩的户口没有和爸爸的户口在一起,小女孩另外一个姓,请问我们三兄妹是原配妻子生儿女有继承权吗?还是后母和这个小女孩有继承权?是国家(单位)发放的抚血金和二十四个月的工资。注:后母和我爸爸只有结婚证,户口也没有和我爸爸的在一起。
13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遗产继承的问题。首先,您提到您父亲去世时已满70岁,这表明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资格。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无子女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一。 其次,关于后母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后母与您父亲存在婚姻关系,并且您父亲去世前已经合法登记结婚,那么她可能被视为您的继母,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然而,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比较少见,因为一般而言,子女应当优先于配偶或他人继承父母亲的财产。 至于抚养权问题,由于您提到的小女孩的户口没有和您父亲的户口在一起,因此在抚养权方面可能存在争议。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判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 最后,关于抚恤金和工资,这些款项通常属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而非遗产继承的一部分。如果您认为这些款项属于您的父亲的个人财产,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