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在张家口孔家庄订购了一套楼房,并分批支付,只剩地下室的钱未付,楼房推迟未交工,我给售楼部打电话说,明年交但交了工说也给不了房。原因是售楼部员工('就是收我钱的人),因钱的事被开除说欠公司钱,他交清钱就给我房,问题是我签的协议是有公司章,收钱也是公司章,为什跟我有关系。象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2026-01-11 01:32您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建议您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您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尝试解决问题,比如重新谈判付款条件或者要求退还部分已支付的款项。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不利地位,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等,帮助您解决争议。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将相关证据保存好。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您需要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通话记录等,以便于日后使用。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