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前夫婚内贷过小额贷款两万,是他做事贷的,他跟贷款公司联系的,是我们一起去贷的,贷款是每个月还,他还了几个月就不还了,连本带息还差两万,现在贷款公司起诉法院了。我跟他离婚也有三年了,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清楚了的,他欠贷款公司的钱由他还,跟我本人无关,现在贷款公司起诉了,我和他都是被告,我可以不还这钱吗
2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需要仔细考虑以下几点。 债务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由借款人偿还。即使您与前夫已经离婚,但仍然有义务按照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来偿还贷款。 法律程序。由于贷款公司已将您的前夫作为被告,这意味着您和前夫都面临被诉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避免影响未来。如果因为未还款而导致贷款公司起诉,并且法院判决您需支付款项给贷款公司,那么这笔款项可能会对您的信用评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处理此情况时,请务必谨慎行事。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中明确指明了贷款的偿还责任归前夫所有,而非您。所以,即使您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偿还贷款,也应该遵守离婚协议中的规定,而不是试图逃避债务。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贷款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和要求。同时,也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