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们单位因拆迁要般到外地,我去不了,单位应该把那些该给我的钱给我,我是2004年进的单位,2012年才给我上保险,我应该要那方面的钱呢?
2021-07-03 1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另外可要求对方补足所拖欠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