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租了套房,然后回来过年,今天来的时候房东已经自己把我们东西清了租给了别人,我是交了三个月的房租,我来的时候已经欠了十多天房租,但是房东说我只交了两个月,开始房东是要我们赔偿换我的东西!现在房东不让我们赔了只交水电费!但是我们去看东西的时候发现啥东西都没有了,就剩不值钱的盆和桶!开始他和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说他没有钥匙还报警叫警察来开锁的,还让我赔维修费,现在我说我们东西不见了,他又说他进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东西,而且门是开着的,房间灯都是开着的!我的房子是租来做工作室的,里面有很多货,但是货的发票有好几个人的名字!我现在该怎么做?
2024-08-29 01:53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能证明您的物品确实丢失。如果您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最好尽快签订一份协议以保护您的权益。在协商过程中,您应该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并尽量收集关于房屋状况的证据,例如照片或视频。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或者房东拒绝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最后,如果房东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这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并获得相应的司法救济。在这一过程中,您需要确保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尽可能地收集支持自己的证据材料。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和决定。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